一次对国家财产的“成功”侵吞都助长了一份贪欲和嚣张的气焰,直到坠向堕落的深渊。“位小权大”是为了社会更好地运行而向基层下放权力的必然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把贪腐的种子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有权力就要有监督,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充分运用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种监督的合力,把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的框架之内,消灭贪腐滋生的土壤。三、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从受贿一台电视机开始慢慢走进了监狱。一句话,一台电视,改变了吴波一生。他完全是自我膨胀,贪欲作怪,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换回了一台 1 万元的电视机。此后, 吴波多次以借款为由, 向他管辖的企业负责人“借款”, 但是他所谓的借款并没有想着归还。吴波的警示有以下三点。一、领导干部务必“慎初”。不少腐败分子走上不归路最初都是因为小节有亏, 吴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与企业主觥筹交错,到欣然接受企业主行贿,最后到主动向企业索取贿赂,吴波的堕落过程有着清晰的轨迹。对腐败行为的一个经典比喻就是轿夫穿新鞋抬轿子, 起初遇到水坑是东躲西躲,一旦一脚踩进水坑后就会无所顾忌,最后双脚沾满污泥浊水,不可收拾。二、领导干部务必“畏权”。对权力应时刻保有敬畏之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公权力所涉范围,不是掌权者的私人领地,不可为所欲为。吴波对此没有清醒认识,对权力的滥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因个人琐事对管理对象进行报复。殊不知权力是把“双刃剑”, 为民则利, 为己则害, 恣意弄权必然剑走偏锋, 最后引剑自戗。三、领导干部必须“安贫”。“甘蔗没有两头甜”, 既然选择了当一名公职人员, 就应该放弃“发横财”的想法。吴波收受的贿赂很大一部分被其用来进行所谓的“投资”, 最后不但没有实现其富贵之梦,反而让其深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