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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医院儿科门诊设置基本要求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67KB

文档介绍
氧应设中断供氧的报警装置,吸引真空泵应另有备用泵及自控装置。?留观或补液室内应配备治疗带(包括中心供氧、吸痰、电源)、雾化器及输液设备。在患儿输液期间,可根据病情同时进行退热、雾化、吸痰等治疗。?在留观室旁设置治疗室和注射室各一间。?儿科门诊应设置雾化吸入室一间。?设各级医生办公室、医生护士休息室、男女更衣值班室、勤杂人员更衣休息室、资料室以及医护人员厕所;教学医院需设示教室。?儿科门诊应采用“早期采暖”,使总的室温保持在 18℃~20℃。?儿科门诊的电源插座和开关的装置高度,离地面不得低于 1.50m ;楼梯的位置, 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儿科门诊楼应设电梯。?分设一般儿童厕所和隔离患儿厕所。?在儿科门诊主要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导向图标。?设置单独的通讯设施包括电话、传呼、对讲机。二、综合性医院儿科门诊的组织和人员要求: ?各综合性医院务必加强对本院儿科门诊的组织领导,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儿科门诊的管理制度,医院门诊办公室需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儿科门诊工作, 儿科门诊需设专职主任、大组长和护士长具体负责相应的医疗工作,担任三级甲等医院的儿科门诊主任需具备高级儿科专业职称。?参加儿科门诊工作的医生需具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儿科临床工作的经验,并具有上地址:中国上海闵行区万源路 399 号( 201102 ) 电话: 021 - 64931210 传真: 021 - 64931210 海市卫生局颁发的儿科执业医生资格证书。?为保证儿科门诊的医疗质量,需安排一定比例的高、中级儿科医参加门诊工作。?儿科门诊工作护士需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并有一年或以上的儿科临床工作经验。?预检护士需由高年资护士担任,做到严格把关,尽早分诊。地址:中国上海闵行区万源路 399 号( 201102 ) 电话: 021 - 64931210 传真: 021 - 649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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