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煤矿井下摄像机、拍照安全措施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98KB

文档介绍
下拍摄的地点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行, 拍摄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整理好拍摄器材。拍摄前, 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作面环境整理好。同时接好风筒确保瓦斯不超限。拍摄地点要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三、井下拍摄时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可靠, 拍摄地点要有充足的风量,确保扇风机正常运转。四、井下拍摄现场由矿安监部排专人准备两台灭火器和两只消防桶, 并会熟练使用, 同时安监部必须派 2 人现场维持秩序。拍摄现场安排 2 名专职瓦检员,随时掌握拍摄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 时,严禁拍摄。所有拍摄地点在拍摄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洒水消尘。五、拍摄前,拍摄现场 20 米范围内应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的地点,其 20 米范围内必须进行充分洒水。六、拍摄现场必须有一名值班领导干部统一指挥, 安检部、通风队、施工单位必须安排干部跟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拍摄工作, 待问题处理完后,方可恢复拍摄工作。七、拍摄时,拍摄人员不得随意拍摄,拍摄点必须远离可燃物。拍摄器材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拍摄前要对新闻灯的电缆进行检查,防止破损。到达地点拍摄前,应由通风和安检人员检查现场瓦斯情况, 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拍摄。八、井下拍摄时,各点拍摄要按顺序进行,不准多点同时拍摄。各作业点拍摄时必须集中拍摄,一次性拍摄完毕。九、拍摄的井巷、硐室或工作面必须支护完好, 拍摄时停止一切与拍摄无关的工作。十、在井下拍摄过程中, 每次转移拍摄地点前, 应交代清楚下一行进路线,并清点人数,集体行动。严格控制入井拍摄人员的数目, 对于第一次入井的拍摄工作人员, 由安检部负责进行入井须知安全教育, 以及专门的矿井通风、瓦斯情况介绍, 并要落实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十一、所有拍摄人员不得随意按沿途开关、电源的手把, 在开关、电源附近严禁拍摄。十二、所有参与拍摄的下井人员在入井前统一贯彻本措施。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