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在现场布置安全标语、横幅等,积极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5 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违章作业,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2.6 对于各类安全违章行为坚决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2.7 做好每天的安全生产记录,并填写安全日记。 2.8 按照长兴安全质量监督站的要求,认真、如实、确切的填写安全管理资料。 3、用电措施 3.1 开工前,专业电工和技术负责人应指导现场施工用电。 3.2 所用配电箱采用国家建筑施工统一的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主要配电箱均作接地,以防止感应电伤人。 3.3 照明线路不能与动力线路混用,吊机、振动锤等使用的拖缆,必须严格检查,不能使用绝缘性能差的或有破损的电缆。 3.4 机械设备(如振动锤、电焊机等)移位、电器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 严禁带电操作, 并挂上警示牌。移位时, 须有专人指挥, 专人照看电缆,防止电缆压坏损伤。 3.5 移动电器、修理电器由专业电工进行,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3.6 所用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每天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并在相应表格上记录。 3.7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消防安全措施 4.1 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现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工作,以备突发情况下迅速采取行动,减小影响程度。 4.2 健全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一旦发现隐患, 立即进行消除。 4.3 吊机、食堂、宿舍及材料仓库四周按照规定设置足够的灭火器, 并由安全员检查落实到位。 4.4 酸碱泡沫灭火器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4.5 场区或生活区, 禁止私接电线, 私接违章电器; 严禁使用煤油炉、电炉烧煮。 4.6 进行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实行动火申报制度, 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