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保障制度, 尽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不过依然还存在弊端,这需要逐步进行改革来完善。第一加快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和发布出任何一项专门的社会保障法, 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中, 几乎全部是以“规定”、“通知”等形式构建。而这些形式的文件都存在着较强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而规范性与稳定性就相对较差, 政策的变动性降低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导致社会保障工作不能得到稳定的开展。所以只有增强我国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 使社会保障法制化, 按照法律实行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法律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开展的保证。第二增加社会保障的普及范围; 我国社会保障的普及范围还不够广泛, 存在着大量的社会成员没有获得社会保障, 甚至在这些成员中还没有意识到社会保障的存在。所以, 要使社会保障的保障、稳定两项功能够得到真正的发挥,同时还要满足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这就要求一定要增加社会保障的普通范围, 能够使其普及到我国的全体人员中,要做到一点需要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第三确定社会保障水平要符合我国国情; 我国处在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经济发展相对并不发达, 而且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并不高, 社会保障资源处于紧张状态。从人口方面考虑, 我国的人口数量大, 而且侧重于老龄化, 社会保障所担负的责任相当繁重。因此, 应该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不应该无见识的追逐社会保障的高度, 而是需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选择较低的支付水平, 受益者也仅是享受低层的社会保障。第四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低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满足社会成员不同的需求, 因此可以建立一些额外的填补保障, 比如商业保险、家庭保险、社会救助体系等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样有利于满足各个层次的社会成员的不同需求中国经济改革是经过历代人的努力结合实际出发所产生了我们现今的经济市场体系。这是靠着长时间的见证,历史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