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朝阳市十家子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细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71 |  大小:252KB

文档介绍
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7)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 8)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2 根据承包人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机构配合发包人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 (1) 承包人(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 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 (4) 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 (6) 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7)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 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9)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5.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5.2 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5.3 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