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年度审核通报表彰。省总工会将对连续五年获得省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或连续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的单位和集体择优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命名为湖南省工人先锋号, 对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特别优秀的单位和班组, 报送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 推荐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二) 对获得全国、省、市“安康杯”竞赛活动表彰的参赛建筑企业,在参加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时分别给予 2 分、 1.5 分、 1 分的加分奖励。八、工作要求(一)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成立组织机构, 深入宣传, 广泛动员, 结合实际, 制定计划, 抓紧落实, 积极推荐参赛项目, 踊跃报名参赛。各区、县(市) 参赛情况将列入年终市住建委对区、县(市) 住建局工作“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的重要内容。(二) 坚持问题导向。各参赛单位要不断丰富竞赛内容、拓展竞赛内涵、创新竞赛形式, 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 认真制定竞赛的实施方案, 通过竞赛切实解决本单位中存在的安全生产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尤其要将“安康杯”竞赛活动覆盖到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和一线班组, 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 严格确定参赛对象。参加决赛的单体工程项目, 考核验收时, 必须是工程主体未封顶的项目, 以便现场考核评分。相关组织与落实情况,须及时反馈到市住建委竞赛领导小组。(四) 务求竞赛实效。要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作为全市“星城杯”竞赛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创建文明示范工地”紧密结合起来。彻底整治施工现场不安全不文明等行为, 深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达标工作, 提高职工安全文明意识, 实现从根本上减少直到杜绝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和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