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人和第一指挥人汇报, 第一指挥人根据情况可随时调集消防成员赶赴火灾现场。在第一责任人、第一指挥人内部或外部增援力量未到事故现场以前, 发现事故人员应迅速组织义务消-防- 队员实施灭火扑救。首先要切断电源,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消防栓,铁锨,沙袋等工具进行灭火,以足够的灭火力量和最快的速度消灭初起火灾。第十六条: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在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抽调人员成立临时指挥组, 负责调动人员、车辆、疏散、供水、医疗及抢救等工作, 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查明火灾原因及损失, 并拿出处理意见, 同时向治安防控中心汇报。第十七条: 医疗救护组由救援组组长负责指挥现场伤员的救治工作, 必要时迅速拨打 120 急救中心。一、火场救人:1、疏散人员, 在疏散时使受困人员有秩序地撤离火场。 2 、寻找人员的方法和地点:进入室内主动呼喊,观察动静,注意倾听辨别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要注意搜寻出口( 如门窗、走廊等处) ;在车间、实验室寻人时,注意机器和设备附近。 3 、救人的方法: 对于神志清醒, 但在烟雾中辩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人员, 可指明通道, 让其自行脱险, 也可直接带领他们撤出; 当救人通道被切断时, 应借助消防梯、安全绳等设施将人救出; 遇有烟火将人员围困在建筑物内时, 应借用消防水枪开辟出救人的通道, 并做好掩护; 抢救人员也可以用浸湿的衣服、被褥等将被救者和自己的外露部位遮盖起来, 防止被火焰灼伤。二、转移物资 1 、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应予转移, 如妨碍或影响火情侦察、灭火、抢救人员等行动的物资,应予转移; 2 、超过建筑物承重的物资,用水扑救会使建筑物内单位面积上的重量猛增, 有引起楼板变形、塌落的危险时, 应将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3 、有些物资因体积大、份量重或因数量多、火势迅猛而来不及转移的, 可采用阻燃、防水材料遮盖或用水枪冷却等方法进行保护; 第十八条: 警戒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