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制作工作的, 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制作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发生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制作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 按该阶段制作费的全部支付。 2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制作的项目作品(成品格式为 5 jpg 或 tga, 数量为张),并对所提交的项目作品的质量负责。 2 )乙方应对制作的项目作品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由于乙方制作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相应酌情减免制作费用等,并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3)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工作。如因乙方修改工作等因素造成阶段进度延误的,乙方必须尽力保证项目最终交付的时间和质量。如最终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制作费用 1%的违约金。 4)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如因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则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的违约金。七.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自甲方代表签署《确认单》(附件)时终止。双方约定本合同效力终止或部分内容无效,不影响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的适用。本合同附件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九. 合同修改本合同及附件一经签署或确认,非经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不得变更。十. 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完善。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 签字: 盖章: 签定日期: 2010 年月日签定日期: 2010 年___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