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本“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Р5.2.3.1 建设单位: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控制,目前工程开展情况;Р5.2.3.2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设计技术供应、工代现场服务的计划和设计意图在工程中的实施情况;Р5.2.3.3 施工单位:施工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效果,实际施工进度;桩机(地基处理)施工单位工程除汇报上述内容外,还应汇报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Р5.2.3.4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对目前施工质量情况的评估;Р5.2.3.5 工程质监站: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计划,本阶段预检情况。Р6 检查评价Р6.0.1 各监检专业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并形成书面资料。Р6.0.2 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做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Р6.0.3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Р6.0.4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办理签证、实施闭环管理,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质监中心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