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处置废弃物性质:危险废弃物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废弃注意事项:若可能回收容器或在经认可的掩埋场处置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危险货物编号:易燃液体, 3.2 类 UN 编号: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包装类别: Ⅱ类包装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 年 1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废弃等做了相应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1985 年 3月 6日国务院发布),属于禁止倾倒的物质。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 —90) ,将该物质划为第 3.2 类高闪点液体.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 —88) , 对该物质的公路运输做了具体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5}104 号) ,对该物质的铁路运输做了具体规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996 年 11月 4 日交通部令 1996 年第 10 号发布) ,对该物质的水路运输做了具体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1996 年 2 月 27日民航总局令第 48号制定),对该物质的航空运输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