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工序及分项工程完成后, 施工组长或分部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自检和互检, 并认真作好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记录。前道工序未经测量、检查合格的,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4 最终检查与试验控制: 施工进入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或特殊工序, 应及时通知质检员—————————————————————————————————————————————————————进行专门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压力试验、试运转等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按规定要求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以及项目技术人员、质检员等共同参加, 并由质检员做好检验记录,各方确认无误后履行签字认可手续。分项工程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 由分部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专职质检员核定。分部工程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以及项目技术人员、质检员等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4.5 装配、调试与检验试验条件控制: 主要包括装配与试验场地、环境、温度、介质、调试试验设备(装置) 、工装、试验载荷、安全防护、试验监督和确认等。 4.6 装配、调试与检验试验状态: 检验和试验完毕, 由质检员进行标识。合格的项目, 可转入下道工序或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不合格的项目,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4.7 装配、调试与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控制: 过程检验与试验记录、报告一般由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长进行填写, 由专职质量检验员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并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进行确认。检验和试验记录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签字完整, 质量评定准确。—————————————————————————————————————————————————————检验和试验记录应随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和移交建设单位。 5相关文件施工管理规定、检维修施工管理规定 6 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