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衔接, 工作效能难以提升。 1.1.3 内控制度不健全很多卫生院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约束机制. 用人制度不避亲,个别卫生院甚至任人唯亲,由亲属任会计、出纳或药房保管等。一人兼几职是常事,管理中的漏洞堪忧。 1.2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会计监督职能难以发挥账簿、科目设置使用不规范, 有的只有总账, 无明细账, 账簿有合页的、多栏的, 不统一; 支出科目没有完全按照 2015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 造成报表 13 径不一致: 原始凭证缺乏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有的原始凭证未经会计主管人员审核就由院长一支笔签字, 造成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内容不一致, 个别单位还存在现金不及时缴存、“白条”入账和现金坐支的现象,会计核算监督基本职能难以发挥。 1.3 资产管理松散、不到位,潜在风险大 1.3.1 固定资产管理松懈有的卫生院无固定资产明细账或登记不完整,处置报废随意性大. 处置时,甚至未按相关程序向主管部门或国资部门上报审批, 单位自行处置,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时有发生 l-3. 2 药品和卫生材料管理不到位未设专账管理. 药品大部分以存定销.财务账上的进销差价与药局的不一致,管理漏洞明显,潜在风险大,使资产清查失去实际意义。 1.4 会计核算不规范,债权债务管理混乱 1.4.1 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科目运用不合理,有的卫生院没有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统一设置科技科目和账簿, 设置明细账的口径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不符, 个别医院还没有按照 2015 年新调整的支出科目归集费用, 即支出分为四大类: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科目使用随意性大,致使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 1.4.2 债权债务管理混乱存在往来账项对账不及时,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 形成呆账死账较多, 时间较长, 难以界定责任, 影响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