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医院Р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职责Р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Р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Р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Р4、在签收传染病疫情报卡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Р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Р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Р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Р8、每月与病案室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Р9、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的疫情和报告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