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简阳市房管局: 我公司于**年**月** 日与购房人**、**( 身份号码*** 、*** ) 签订富丽滨河( 开发项目名称),*幢* 单元*楼* 号商品房备案销售合同。该购房户于**年**月** 日以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为由向我公司提出退房申请,经我公司调查核实并与购房户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 同意办理退房手续。为此,特向贵局做以下诚信承诺: 该退房行为真实, 购房户不存在转让房屋的行为, 如果我公司在此注销合同的行为中龙须弄虚作假, 造成购房户少缴纳二次交易相关税收,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