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终止合同时,甲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 70% 结算支付,其余属违约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在三天内无条件清退出场, 民工工资、材料款、租赁费等由乙方自行解决,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 20 天内支付。在场的材料完工后归还( 不计任何费用)。八、生活、住宿因场地狭小,项目部不另外安排人员住宿。乙方班组在施工期间的住宿及生活费由乙方自理,如因乙方原因与外界发生纠纷等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或项目部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持证上岗,不得 6 随意拆除和损坏安全设施和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操作戴好安全带,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违规每人每次处以 50 元罚款,其他违规行为视情节严重处以 50— 500 元不等的经济处罚。乙方在施工期间如违规操作,而引起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及赔偿事宜由乙方自负承担。各班组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发生吵闹、打架、玩耍等事件,如有发生,项目部将视事因及情节轻重,对班组进行处罚,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上所有经济处罚得款项均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当期工资款中扣除。十、诚信约束为了友好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如果没有正式进场开工前违约,违约方赔偿损失给对方贰仟元正,双方平等。如果进场开工后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双方平等约束。违约或完工后无效。十一、附件: 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十一、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 上缴公司壹份) 。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双方各自条款均已实现后自行终止。甲方: 江西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号码):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