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复习教程资料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3 |  大小:138KB

文档介绍
好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使用。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建筑施工企业有能力制成自己的企业标准。显然,这与我国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工艺水平相对不高有很大关系。 1.2 标准的属性分为两类: (1) 强制性标准(GB 、 JGJ) ; 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无条件执行的标准( 《标准化法》第六条的规定)。 9 (2) 推荐性标准( GB/T 、 JGJ/T 、 CECS ); 在原有代号后面增加“/T”表示,如: GB/T 表示推荐性国家标准、“ JGJ/T ”表示推荐性行业标准; 协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的一种,表达为 CECS 。 1.3 标准的约束性(1) 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 (2)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则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由使用者自愿采用。但如写入合同,这时该推荐性标准就对签约双方具有了强制性,必须共同遵守。推荐性标准的这种“强制性”,是根据合同法产生的,并且符合国际惯例。 1.4 标准之间的关系标准之间的关系,六个字:服从、分工、协调。通常,下级标准必须遵守上级标准,且只能在上级标准允许的范围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 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3. 0. 21.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检查认可。 2. 3. 3. 0. 31. 2. 3.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