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6.3.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6.3.3.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6.3.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3.4 审批人员的职责 6.3.4.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3.4.2 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 6.3.4.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4 应急救援 6.4.1 企业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 6.4.2 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 6.4.3 在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救援之前,应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并确保有效。 6.4.4 作业现场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4.5 应急用品应保证应急救援要求,放置在作业现场,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 6.4.6 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6.4.7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7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 7.2 《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7.3 《作业证》应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7.4 一处有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有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7.5 《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