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 履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几个突出问题的规定》及二十二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公开承诺及一句话承诺情况; 自觉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 以身作则, 廉洁从教, 抵制有偿家教情况。(5) 参加学校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情况。(6) 参与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情况。(7) 存在的不足和缺点。二、参加对象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 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三、会议时间请各支部于 2014 年6月 26日( 周四) 之前完成。四、方法步骤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一) 认真组织学习。在前阶段学习基础上, 进一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和在兰考调研指导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规定的学习材料,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 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 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会奠定基础。(二) 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单位实际, 紧扣作风建设, 采取召开座谈会、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 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 要认真梳理平时工作中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 连同征求到的意见,除属人身攻击、发泄私愤或偏离“四风”的情况外,都要原汁原味反馈给党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