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 乙方可予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5.5 保险内容如有变化( 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 ,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手续。 5.6 甲方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 如故意不执行, 乙方不负赔偿责任。第六条索赔和赔款 6.1 甲方向乙方索赔时, 应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 作为索赔依据。 6.2 乙方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 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6.3 赔款可以现金支付, 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替之, 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6.4 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 其差额视为甲方自保,乙方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6.5 乙方赔付损失后, 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 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6.6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如另有别家保险的存在, 不论为甲方或他人投保, 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 乙方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方式: 7.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八条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 签字盖章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 (公章) 代表_________ (签字) 代表______ (签字) 电话: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最新最好的资料与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