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使用,未经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不得转给第三者 9 /35 3.3 质保期: 1 )上述 11 座泵站 PLC 系统(包含超声波物位计、信号隔离器等)、 PLC 信号无线传输设备和监控中心软硬件设备的质保期为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 2年。 2)☆监控中心软、硬件设备是为满足 150 座泵站使用所选择的,因此投标商须保证 150 座泵站设备安装、调试后,监控中心系统运行正常通过验收之后 12 个月,中标商解除此标责任。若在此期间中标商单位发生重组、合并等变更,新的单位将顺延继承此标责任。投标商应注意,合肥市泵站规模为 150 座,其他泵站内部自控仪表改造、各泵站 PLC 控制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的信号传输、视频信号传输等将在后期分批实施(时间不定) , 投标时应充分考虑。 3.4 备品备件投标商提供的所有备件应是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与所需更换的备件完全吻合。所有备品备件都要进行防腐处理或仔细包装,要满足在高温、高湿环境中长期贮存的要求。在包装侧面用中文注明备件名称和编号,以便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辨认备件。如果在一个包装箱内有一种以上的备件,在集装箱侧面应标明内装备件的概括说明,在箱内应有包装说明清单,包装箱的设计应便于开启和再包装。 3.5 对投标商的其他要求 1) 标商应按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范围进行设备供货、检验、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及售后服务等技术服务。对所供设备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2 )当工程进一步展开或外部条件变化后,招标方有权对本技术规定的内容作少量调整, 费用不作调整。 3 )投标商应遵守技术规格书中各项条款,但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其满足所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责任。 4 )当认为招标方的招标文件各部分之间内容不一致时,投标商应将各文件之间所有矛盾之处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予以澄清。 5)投标商应对所述货物按照单元形式分项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