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制订出台《桐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效能禁令处理办法( 试行)》, 对违反省“四条禁令”和桐乡市机关效能建设“六条禁令”的当事人, 视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口头效能告诫、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四种责任追究。并以机关工作人员月考核奖金 1000 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00 元、编外人员 300 元为基数。扣发考核奖金。四是开展行风评议。按照上级点题和自己选题, 每年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近年来, 我市先后开展了“万名群众评机关”、“服务民生满意站所”评创和卫生、工商、质监等系统的行风评议活动, 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 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 3 、严肃惩处,强化威慑功能。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的原则, 我市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例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 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周柏明, 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药商所送财物共计价值 15.9 万元,并为药商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并处没收财产 4 万元; 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管静华, 利用职务便利, 多次非法收受药商所送财物共计价值 11.17 万元, 并为药商谋利,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并处没收财产 4 万元。教育系统教研科研室 5 原主任杨建秋、副主任陆奇荪、档案管理员徐国良三人利用职务之便,互相勾结私分公款和受贿, 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刑。桐乡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濮耀斌, 濮院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小平、原副主任熊鹰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因为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并被桐乡市纪委开除党籍, 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通过执纪办案, 充分发挥惩处的威慑作用。桐乡市纪委教育调研室 2011 年5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