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情况及时反馈县 110 指挥中心,待情况弄清后再转至有关部门。属特别重要紧急救助的,县 110 指挥中心可采取“一步到位”的方法,直接指令成员单位的下属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处置。具体的时间要求为:公安处警力量接到处置指令后镇区必须在 5-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成员单位接到指令后镇区必须在 20-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对涉及人员伤亡或严重后果的紧急求助事件,或者需要增援处置力量或者多部门配合协调处理的事件,首先出警的人员应在到达现场判明情况后立即报告 110 社会联动指挥中心, 110 社会联动指挥中心视情上报 110 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一般警情处置结束后,出警人员必须在 4小时内处置结果应反馈 110 指挥中心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联动工作值班制度,制定与县公安局报警台相配套衔接的联动应急处置预案。三是要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县 110 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县大众传媒作用,广泛大力宣传 110 联动工作职责、任务及有关规定,刊登各部委办局对社会各界的服务承诺, 使广大县民能够正确认识 110 、正确使用 110 。要加强舆论监督,设立专门投诉电话,把联动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县民的监督之下。对因行动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联动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同时,要大力宣传 110 社会联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110 服务社会,全社会支持 110 ”的舆论氛围,把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同志们, 110 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系统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会后新的全县 110 社会联动服务系统马上就要实施运转了,希望各联动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今天会议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措施落实,不断提高 110 社会联动系统为民服务的水平与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求助服务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