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强化看齐意识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 从严律己, 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 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十一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及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有价证券等支付凭证; 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 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 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赌博、酗酒、滋事。三、要严格执纪问责, 加大曝光力度。纪工委将继续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 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请销假等开展监督检查。同时, 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持续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具体措施问题的查处力度, 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 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 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要严查快处, 及时回应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 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 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 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单位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具体措施的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