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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67 |  大小:168KB

文档介绍
至空气新鲜的地方。 2、中毒轻微者,如有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直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3、中毒较重者, 如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 应立即通知煤气站和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抢救。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救护车送往公司外医院急救。 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 应立即做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应做到医院认为可以停止为止。 5、对抢救中毒者的环境应保持清净和温暖, 抢救中应服从医务人员安排。 6、发生事故后,应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使用。(二) 煤气着火的事故处理 1、管径在 100 mm 以下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煤气开关器开关。 2、管径在 100 mm 以上的管道着火时, 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 通入大量的蒸气灭火或用湿的草袋扑灭,致意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 50-100P a ,严禁突然完全开闭器,以防回火爆炸。 3、煤气开闭器,压力表及蒸气应有专人操作。 4、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三) 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1、煤气爆炸三要素:即煤气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在一定的容积内; 有一定的温度和明火。只要消除三个因素其中之一, 爆炸即可防止。 2、爆炸未着火,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处理干净煤气。 3、爆炸后着火,应按着火事故处理。在正常的操作中如遇突然停电、停风机或煤气压力下降< 980P a, 应立即按闭火规程闭火。其它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1、煤气设施的建立应报设备科、技术科及安环科审查同意。 2、所有煤气设施均应有低于报警系统和其他附件,并应保持其灵敏度。正常使用中的煤气应为正压,所有设备及管道不得漏气。 3、新建的、检修后的或长期停用的煤气设施在使用前应作爆发试验。其试验方法: 用取样缸取出一缸煤气, 远离煤气设施, 然后用火点着, 若着到底, 就证明管道内没有空气了, 如连续三次试验证明空气为合格,方能送气点火。 4、不得将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作起重支架或吊挂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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