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否则不准上岗; 4、承包商要建立“安全交底制度”,即施工前班组、工种的负责人要将当日的主要施工工序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 将该工序的安全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以便分清责任; 5、对施工的重点地段,承建方都要编制单独的施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6、施工中杆塔组装、导线架设安全区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设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安全警示区; 7、对特殊规定的停电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手续,采取有效的安全和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伤害; 8、施工中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和无证驾驶; 9、发生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及时处理; 10、施工现场, 应设有明显的施工标记,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发生意外。不能回填的杆塔基础坑等应设有警示牌, 夜间要有警示灯; 各种材料要分类堆放, 合理、整齐、有醒目的标识牌, 并有安全防范保卫措施。 4.5.3 环保方面 1、参建单位都应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注意遵守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2、所有人员上岗前增加一次有关环保意识和环保规定的教育; 3、根据该工程特点确定环保的重点,注意工程垃圾污染等;防止耕地、植被、水质的污染和破坏以及减少扰民等问题, 制订各具特点的环境保护措施。 4、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好树木、草场和其它地面植被、固定层, 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地貌和植被的恢复工作; 5、注意保护耕地、果园、水渠、排洪沟及其它农业设施; 6、不准乱扔乱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7、不在未规定的征地范围内作业,减少对环境和当地居民造成的妨碍和危害,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文物,要妥善保护,并及时向文物部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