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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生物标本数据汇交规范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36KB

文档介绍
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由减少或变相减少所承担的任务。数据信息真实可靠, 照片清晰。数据内容应符合数据整理要求, 不得擅自改动数据字段所含内容,必填字段都应按规定填写;照片无论从像素、质量、内容以及保存格式等方面, 均须符合相应规定。要切实保证物种、标本、照片能够对应, 每个物种应有对应的标本和照片。所有录入数据应与实物相对应。 10 课题参加单位所整理的原始数据、照片为各参加单位所拥有, 并由各课题参加单位自行保存, 参加单位所上报的数据及照片报至项目主持单位, 仅表明该参加单位对所承担课题的完成程度,不代表数据所有权的转移。项目主持单位未征得参加单位同意的前提下, 不得为非本项目之外的目的, 以任何形式使用、传播或与他人共享该上报光盘的照片数据, 不得将涉及该光盘照片数据成果的内容流传出去。如出现以上条例之外的情况,由项目主持单位负责人与参加单位负责人协商解决。 8 汇交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区标本数据汇交责任人对汇交的数据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数据完整权、使用权等。数据汇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按照汇交的程序、期限汇交数据; 对汇交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质量负责;对涉密的数据负有保密义务。参考文献[1] 黄鼎成, 郭增艳( 主编). 科学数据共享管理研究, 北京: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2.11. 1. [2] 曹彦荣, 毕建涛. 基于元数据的科学数据汇交研究. 测绘科学, 2005,30(6):71-73. [3] 林丹红等. 中医药实验性研究课题科学数据汇交探讨. 科技管理研究,2006(11):125-127 [4] 国家科技部.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暂行办法( 草案). /archive/index.php . [5] 蔡佳男, 耿庆斋. 水利科学数据共享汇交体系探索与构建.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2006,4(1):31-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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