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实测结果类别备注 1 配电线路敷设方式 1 布线系统的选择和敷设: 选择应避免因环境温度、热源、浸水、腐蚀、污染对布线系统带来损害, 防止在敷设和使用过程中因受撞击、振动、电缆自重、建筑物变形等应力作用下而带来的损害。符合要求 C 2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过载和接地故障保护。符合要求 B 3 配电线路敷设电线、电缆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符合要求 C 4 闷顶内有可燃物时, 应穿金属管保护, 无可燃物时可穿难燃刚性塑料管保护。符合要求 A 5 建筑物顶棚内, 墙体及顶棚的抹灰层、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符合要求 A 6 有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金属管配线, 应用耐腐蚀性全塑制品,所有接头应密封。符合要求 B 7 配电线路穿越可燃或难燃装饰材料时,应穿金属保护管, 尚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不然材料作隔热阻燃保护。符合要求 A 8 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置夹层时,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装饰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必须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应大于 2m ,导线不得外露。符合要求 A 9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压扁、破损等缺陷。符合要求 B 10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保护管的配电线可紧贴通风管外壁敷设。符合要求 B 11 大型演出场所、室内临时线路应使用橡胶绝缘软线,导线横穿通道地面处应有防机械损伤措施, 导线连接点均使用插件或专用连接器连接, 必须有防止导线连接点直接承受拉力的措施。符合要求 B 12 用于舞台效果的灯具, 其灯头引线应采用耐高温导线或穿瓷管保护, 再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 导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符合要求 A 13 公共娱乐场所配电线路明敷时, 所有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槽) 保护导线不得外露。不应擅自拉临时电气线路。符合要求 A 14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A 15 爆炸危险区域线路敷设和连接方式/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