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和必要性,提高了教育安全思想意识。⒉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各校着重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活动。石桥中学、城头中学、塔山小学、黑林小学、金山中学、墩尚中学等学校利用政治学习和教职工例会时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罗阳中学、班庄中学、沙河第三中学、海头小学、城西小学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和晨会对学生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同时,由学校工会、团总支、少先队牵头组织师生共同参与“安全在我心中”、“安全伴我在校园”为内容的演讲比赛。收到较好教育效果,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6月28日,局组织赣中印刷有限公司、教育服装厂、特教校校办厂、二中搪瓷厂、城南粉笔厂等五家校办企业负责人参加市“安全在我心中”巡回演讲团在我县的演讲活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使各个企业的厂长(经理)深受启发,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中形成关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氛围。三、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安全生产月”中,全县中小学、校办企业普遍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局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薄弱”学校、重点校办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当即与有关负责人签定整顿合同,限期整改达标。海头中学、赣马中学、县职业中学、高级中学、外国语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对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和重点疏散通道、财会室、实验室、微机房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从而达到了边查边改、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目的。我局上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了全县师生和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建立了教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系统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为保障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三年七月十日赣榆县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