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文件密封递送,并应在密封袋上注明:(1)应谈人名称和地址;基坑支护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第10页(2)工程名称、招标编号;16.3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应谈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应谈文件将予以拒绝。16.4应谈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应谈人公章。17、应谈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17.1第一阶段:应谈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应谈文件。第二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应谈文件的截止日期。采购人与应谈人原约定的应谈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双方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顺延至新的应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17.3采购人在应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拒绝接收任何应谈文件。18、应谈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应谈人可以在递交应谈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应谈文件或撤回已提交的应谈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应谈文件的组成部分。18.2应谈人对应谈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8.3在应谈有效期内,应谈人不能撤回应谈文件。19、第一阶段谈判时间、地点19.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谈判,并邀请所有应谈人参加。19.2届时各应谈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方案设计人员必须出席谈判会议。参加谈判的所有应谈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签到。19.3应谈人参加谈判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或公证件:(1)营业执照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注:应谈人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应谈人注册地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公证件原件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