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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公民道德建设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04KB

文档介绍
血缘亲情和爱情基础之上,这是一种复杂的人际关系,一方面是个人情感的体验,另一方面要符合家庭伦理道德的要求。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元,也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领域。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改变,特别是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家庭的结构也发生着变化。要增强个人的家庭责任感,倡导相互尊重、互敬互爱、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第四,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四位一体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价值追求和道德准则要求。200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如果说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共同构成一个完善的道德体系的话,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三层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是这个道德体系的核心。党的十八大正是在继承和发展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需要,从公民层面提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国共产党人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的精华,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公民道德和价值理念的新发展。[责任编辑:杨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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