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 现实是残酷的, 教训是惨痛的,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酒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三“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 别跟车赛跑, 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 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 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 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笔者不会驾车, 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 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 上起了酒, 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 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 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 我们就上路了, 刚行驶几分钟, 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 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 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 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 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 “罚款五百元, 扣 12分, 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 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 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 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 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 我们不得不去思考! 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 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