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是最本质的要求。要在拆迁统一政策的框架下开展工作该补偿的一分钱不少,不该补偿的也不能多给一分,更不能随意定价、任意处断。二、坚持情、理、法相结合一要彰显真情。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 把一个“情”字贯穿拆迁全过程, 始终带着真情和热心, 有效化解拆迁群众的疑虑和抵触心理。对于群众的困难和合理诉求,如小微企业安置、拆迁户安置过渡等问题,要学会换位思考, 真诚倾听群众呼声, 真情感受群众疾苦, 真正解决群众难事。特别是对孤老、残疾等困难拆迁户, 更要主动贴心服务到位, 坚决解决和杜绝“四风”等群众反感痛恨的突出问题, 以拆迁工作作风的新转变, 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二要以理服人。群众最服的是理,而不是权,如果不以礼相待,而是强词夺理、居高临下,绝对拆不好。一方面, 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既做好面上宣传, 更要进村入户, 做好点上宣传。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 切实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和包袱, 营造浓厚的良好拆迁氛围。另一方面, 要突出问题导向, 因户施策, 深入细致地做好每一户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 使群众明晰政策, 消除认识误区, 真正做到以美好的前景吸引人、以惠民的政策激励人、以先进的典型引导人、以浓厚的氛围感染人。三要依法办事。必须始终坚持统一标准、规范操作, 严格实施拆迁程序,“一把尺子量到底”, 坚决杜绝乱开口子的现象, 更不允许浑水摸鱼、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纪工委要同步加强监督检查,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这方面, 我们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要把群众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全面引起的抵触情绪, 与恶意干扰和阻碍拆迁工作的行为区分开来。对于前者, 要教育引导到位。对于后者, 特别是极少数无理取闹的拆迁疑难户, 要依法采取听证、裁决、拆违等有力措施, 在打消他们漫天要价、以闹取胜幻想的同时, 避免发生突发性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