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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钻根植竹节桩监理细则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106KB

文档介绍
00 ~ 1000mm +7,-4 4 壁厚( t) +20,0 5 保护层厚度+5,0 6 桩身弯曲度 L≤ 15m ≤ L/1000 15m <L≤ 30m ≤ L/2000 7 端板端面平面度≤ 0.5 外径 0,-1 内径 0,-1 厚度正偏差不限, 0 应采用有效措施以确保截桩后的质量。截桩应采用锯桩器(如砼切割器、液压紧箍式切断机、液压千斤顶式截桩器等), 严禁采用大锤横向敲击截桩或强行扳拉截桩。 2 、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边沉桩边开挖基坑; (2 )饱和粘性土、粉土地区的基坑开挖宜采用在沉桩全部完成后的 15d 后进行; (3) 挖土应分层均匀进行, 且桩周土体高差不宜大于 1m, 开挖的土方不得堆积在基础周围,就及时外运; (4 )机械开挖,应小心操作,不得碰及桩身,挖到离桩顶标高 0.4 m 以上,宜改用人工挖除桩顶余土,以防桩身受损。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督促建立与完善静钻根植先张法预应力砼竹节桩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要求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技术交底,搞好上下道工序的交接检验。 2、凭借监理工作依据, 加强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动态检测核验, 提出纠正措施与处理意见。 3 、建立完善监理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由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业主参加的监理例会,总结前期工程进度,投资质量情况,商讨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做好监理旁站记录, 见证取样, 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平行检验, 巡视及隐蔽工程验收,对承包商质保书、试验报告单等技术保证资料均即时分类登记与表明态度,做好归档工作,总监应随时掌握监理动态及施工质量问题, 提出查验及处理方法与要求, 保持与业主、设计、施工方联系, 视围护桩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性质严重程度,分别采用口头通知或告诫方法,或采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整改,甚至发出停工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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