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飞地进行区域名称分配时,可在输入框中输入行政区划编码的前四位(如“ 1301 ”) ,此时系统自动搜索行政区划并将搜索结果呈现在下拉框中,选中即可。?外埠飞地全部绘制完成以后,再采用线切割或抓路切割的方式进行内部区域的划分、命名。 1.4.2.2 本埠飞地本埠飞地在区县、乡镇(街道)或普查区级别均可设置。有以下两种情况: ?对于在乡镇(街道)或普查区或普查小区存在的、与区域边界有公共边的本埠飞地,采用线切割或抓路切割的方式,将绘制的区域指向为本埠飞地,该飞地名称为待分区域下一级行政区划。?对于在乡镇(街道)或普查区或普查小区存在的、与区域边界无相交的本埠飞地,采用面切割的方式,将绘制的区域指向为本埠飞地,该飞地名称为待分区域下一级行政区划。本埠飞地划分和设置的操作步骤如下: ( 1) 勾选行政区划树中的行政区划。( 2) 在地图界面通过工具切分出飞地所在区域后,在右侧“区域详细信息”中设为本埠飞地(外埠飞地仅在区县级别设置)。( 3) 在对飞地区域设置并保存后即可完成本埠飞地的划分和设置。实战速成版 6| 图2-9本埠飞地划分示意图提示: 区域名称是指所属名称,即对该区域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区划。注意: ?本埠飞地在属性设置时不能将所属区域与所在区域设为同一区域,否则系统将弹出如图 2- 10 所示提示: 图2- 10本埠飞地相同区域提示框?若指定区域为非外埠飞地,则可以重新指定该区域为本埠飞地及其所在区域。 1.4.2.3 飞地退回飞地退回,即退回其他区县划分的外埠飞地的功能,仅对外埠飞地有效。假设外埠飞地示例中划分的外埠飞地不属于区县 B ,需要将该外埠飞地退回,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区县 B 的账户。( 2) 选中想要退回的外埠飞地,此时右侧“区域详细信息”中将出现“退回给所在地”的按钮。点击该按钮,弹出提示对话框,选择“是”退回该飞地,选择“否”则取消此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