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所需电力直接由唐县公共电网 220/380V 线路引入,依据监控范围及用电负荷分布情况,在就近的若干个公共柱式变压器台上装设卡式电表箱,由卡式电表箱引出 220V 电源为本工程负荷供电,采用低压侧计量方式,卡式电表箱、电度表精度及型号等技术参数由供电部门提供和安装。 b)本工程配电电压为 220V 单相二线制,采用树干式方式供电,配电线路采用 YJV —1KV 型交联聚乙烯电缆穿碳素多孔波纹管(预留传输光缆孔位)敷设, 其埋深为 0.9 米;在过机动车道时需穿?100 镀锌钢管进行保护,其埋深为 1.1 米。 c)本项目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有关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在卡式电表箱中装设 SPD ,其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 20KA (8/20 μS);在控制电源处装设 SPD, 其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 5KA (8/20 μS); 在解码器和摄像机处装设三合一型 SPD, 其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 3KA (8/20 μS)。 d)本工程配电系统接地方式采用 TN-S 接地形式,并在监控点处做若干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 10欧姆。?工程要求 a)前端取电。县区主干道路采用单独铺设供电管线方式,从就近公用供电变压器接取,并为运营商预留光纤管孔位置;其他监控点采用就近取电方式, 从临近公用供电变压器或临街门脸店铺(电表上口)接取,并根据实际情况敷设埋地管道或架空取电。各投标单位要按现场勘察取电位置、距离及路面类型为基础,认真到实地进行勘查计算工程量。工程量包括破路及修复、套管、电线、接电盒等所有配件材料。其中破路及修复必须按唐县市政管理规范的技术要求施工,由市政管理处等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工程结算;如不合格的,按唐县市政管理技术规范要求扣除相应的修复费用。如破坏绿化的,按唐县园林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修复,园林管理处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