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植保机械能够正常运转; 5、有重大故障的药械由合作社和县统防统治办公室联系, 统一送到县维修站维修。八、社员管理制度 1、对符合要求的集体和个人, 本着“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的原则,可申请加入本社,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正式成为本社社员; 2 、本社为每次社员建立档案,记录社员基本信息,服务记录等, 以方便管理和联系; 3、社员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技能, 技术的学习和培训, 不得随意或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4、社员在对农户进行有偿服务要征求农民的意见; 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服务敷衍了事的行为; 5、合作社定期通报农作物病虫发生与防治情况, 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并总结服务经验; 6、年终合作社进行考核评比, 对优秀社员将进行奖励, 对服务较差的社员进行处罚。九、收费管理制度 1、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条件, 经济发展水平农作物病虫发生为害实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特制定本收费管理制度; 2、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方式可根据合作社成员或农户要求, 对单一病虫或多种病虫进行统防统治,按照全程承包、阶段承包或代防代治等服务形式,由合作社成员或农户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3、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收费由农药成本费、燃油费、劳动力成本费、机具磨损费等组成,农药成本按实际费用计算,燃油费按每亩次 100-150 亳升计算, 劳动力成本一般为 4-8 元, 机具磨损费每亩次 0.5 元计算; 4、本收费管理标准应按照当地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调整须经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合同方可有效。十、盈余分配制度 1、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公共积累作为风险金, 用于扩大经营。 2、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出资额 50% 与税金 50% 的比例进行分配, 队员自配的设备及药械作为投入资金,上级分配的药械、设备、资金不作为社员分配依据。 3 、扣除当年成本作为本年度盈余进行分配。 4 、如遇亏损本社成员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