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方与乙方的配合事宜; 4 、甲方负责提供所有材料,材料必须合格,且满足国标要求。四、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 损坏的必须赔偿,恶意损坏由甲方现场处罚; 3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变更部分应向甲方提供变更图; 4 、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及劳保用品、提供施工用工器具。 5 、乙方要做好与土建配合工作,在打细石混凝土时,地暖管道一定要保压工作。 6、乙方负责向用户交工,并应取得用户签字。五、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国家住建部 JGJ142-2004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格》, 所有材料要经甲方和监理验收认可,地辐热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工期验收拖后、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六、工程验收: 1 、地热采暖安装工程竣工后,乙方资料提交齐全后 5 日内由甲方组织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2 、工程开工至未经验收期间,双方都有责任保护好所有采暖系统,如甲方原因发生意外损坏,由乙方维修,甲方承担材料费用。七、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交验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期; 2 、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乙方通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赶到现场, 及时进行维修。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发生违约,可申请咸阳市仲裁委予以仲裁,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终止。十、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涉及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