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word资料(精)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3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流; 后者表现为语词杂乱无章, 语言表达困难, 不能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4) 轻度失语, 表现为轻度语言功能障碍,但语言交流无明显困难。 SF/Z JD0103003-201 1 4. 3. 8.5 构音障碍: 注意区分严重构音障碍和轻度构音障碍。前者表现为音不分明, 语不成句, 难以听懂,甚至完全不能说话;后者表现为发音不准,吐字不清,语调速度、节律等异常, 鼻音过重。 4. 3.8.6 外伤性癫病:注意是否具有导致癫痈发作的损伤基础,了解临床证实或旁证证实的癫痛发作的情况, 了解癫痈发作时及发作间期的脑电图检查结果, 需明确癫痛发作的类型、程度、频率, 是否经过正规抗癫痛药物治疗, 必要时测定血药浓度。尚需了解被鉴定人有无癫痛既往史, 并了解家族史。 4. 3.8. 7 日常活动能力评定: 日常活动能力包括进食, 翻身,大、小便, 穿衣、洗漱, 自主行动等五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完全护理依赖) ;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以上需要护理(大部分护理依赖)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以上需要护理(部分护理依赖)。 4.4 面部检查 4. 4.1 面部软组织损伤:见 4.2 ,尚需注意区别面部色素改变与面部皮肤瘫痕的区别,而面部色素改变面积的计算同皮肤瘫痕面积的计算方法。尚需注意是否存在领面部穿透创, 需测量面部皮肤瘫痕时测量相对应的粘膜面疲痕, 有疑问时, 利用彩色多普勒超声仪检测, 证实皮肤至粘膜层是否贯通(均为瘫痕组织)。 4. 4.2 面颅骨骨折 4. 4. 2.1 眼眶骨折: 检查眼眶及眶周有无软组织肿胀, 有无局部压痛。应行 CT 扫描, 明确眼眶内侧壁、外侧壁以及底壁是否存在骨折, 需注意有无眶内积气、筛窦积液、内直肌增粗以及眶周软组织肿胀等影像学表现, 对于眼眶底壁是否存在骨折尚需结合冠状位 CT 扫描, 或图像重组加以明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