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测。各单位要把广告发布环节作为工作的重点环节, 对辖区内发布广告情况加强监测, 指定专人负责, 确定重点发布媒介、企业和区域, 建立广告发布情况监测档案, 加强对广告的综合分析, 增强发现问题的敏感度,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二) 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各单位要立足广告监管职能, 加强对辖区户外、印刷品、店堂、店牌店招等广告的巡查监管, 建立和完善广告监管巡查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 并做好记录, 建立基本信息台帐, 对辖区违法广告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解决。(三) 加强广告监管制度的建立。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健全广告监管的相关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四、工作要求(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对于服务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完成工商部门承担的任务。各单位要强化“执行”意识,按照职责和层级分工,结合工作实际, 细化安排广告监管各项工作, 落实岗位责任制, 既要分级负责, 又要层层尽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局机关科(股) 室要加强对工商所广告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二)深入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册、黑板报等, 通过日常巡查、回访、送法下乡等形式, 向广大群众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工作的目的、意义, 提高社会参与公益广告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通过座谈会、咨询会、讲座等形式, 组织辖区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 学习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加强调研和总结, 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加强对公益广告发展的专题调研,认真做好公益广告工作的情况汇总、数据统计和经验分析工作。请各单位于每月通过 OA办公系统向县局监管科报送一个月的公益广告工作情况( 具体做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等)、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宣传发动等有关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