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在开展“单位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等活动中当先锋。 4 、树立良好形象。机关党员要树立讲政治、有信念的良好形象,始终对党忠诚,挺起理想信念的“主心骨”,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要树立讲规矩、有纪律的良好形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要树立讲道德、有品行的良好形象,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要树立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形象,践行党的宗旨, 保持为民本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作模范,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让党旗在检察机关高高飘扬。三、有关要求 1 、及时组织动员。各支部要把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作为深入推动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高度重视,认真动员布置,及时检查督促,提高支部党员参加活动的自觉性。市院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于 7月上旬对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开展督查。 2 、注重持之以恒。各支部要把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作为促进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 与完成本支部学习教育的阶段性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把“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抓在日常,做在平常、严在经常。 3 、突出群众满意。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把服务群众、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 让群众在活动中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 在群众和检察队伍中凸显党员良好形象。 4 、营造良好环境。各支部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要及时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利用学习教育“擂台赛”的平台,推动各支部互学共进,进一步调动机关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