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内支付协议价款的 30% ;选址意见书取得后三日内支付协议价款的 20% ,施工许可证取得后三日之内支付协议价款的 30% ; 竣工验收备案证取得后三日之内支付协议价款的 15% ;房地产权总证取得后三日之内支付协议价款的 5%。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准确提供项目申报的相关材料; 2.负责联系、督促设计等甲方委托单位,按要求及时对审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或补充资料; 3.协助组织项目协调会; 4.负责及时缴纳各种行政收费及其它项目业主应履行的职责。(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指导、帮助、督促甲方提供审批申报材料; 2.负责审批事项的申报; 3.跟踪审批过程、及时反馈审批信息; 4.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或提请相应部门进行协调审批、督办; 5.组织项目协调会; 6.做好甲方、审批部门及设计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工作; 7.对甲方的工程内容和相关资料进行保密,维护甲方的利益。五、违约责任 3 1. 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在代理过程中出现政府重大政策发生改变的情况,影响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双方应协商变更约定事项。若乙方违约,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已付款项 10% 的违约金及相关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不返还甲方的已付款项,且甲方还应支付已付款项 10% 的违约金及相关经济损失。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自动失效。甲方:重庆××××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重庆市×××× 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二○○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