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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缘电线, 导线截面应按允许载流量选用。低压电力技术规范 10 最小允许截面:铜线 1.0 平方毫米;铝线 1.5 平方毫米。第 83条室内配线装置应根据使用环境选用: 1. 在干燥的场所,宜采用瓷夹板或瓷珠配线。易触及到的地方,宜采用槽板配线; 2. 在潮湿的场所,宜采用瓷瓶配线。易触及到的地方宜采用管内配线。 3. 在有腐蚀、易燃、易爆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管内配线。第 84条严禁采用一线一地和两线一地的配线方式。第二节导线明敷设第 85条采用瓷夹配线的导线截面不宜大于 6 平方毫米, 瓷夹间的距离为 0.8 ~ 1.0 米, 导线对敷设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5 毫米; 水平敷设的导线, 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 2.5 米;垂直敷设引到开关或插座上时,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 1.3 米。第 86条采用瓷珠配线的导线截面不宜大于 16 平方毫米, 瓷珠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2.5 米,线间距离不应小于 50 毫米,导线对地面距离不宜小于 2.5 米。第 87条 16 平方毫米以上的导线应采用瓷瓶配线,线间距离及导线对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表 6-1 要求。表 6-1 线间及导线对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第 88条采用槽板配线的导线截面不应大于 6 平方毫米。槽板每一槽内只能配一根导线,槽板内不应有接头。第 89条采用瓷夹或瓷珠配线时,应在分支、转角、开关和灯具等连接处,加装瓷夹或瓷珠。第 90条导线穿过墙壁时,宜套装硬绝缘管;穿过楼板时,楼上距地面 1.3 米以下部分,应套装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导线相互交叉时,交叉处的线间距离不应小于 10 毫米,否则应穿绝缘管隔离。第 91条导线应绑扎在瓷珠或瓷瓶的外侧或同一侧。转角时,导线应绑扎在转角的外侧。导线连接一般采用绕接或瓷接头连接,接头应用绝缘带包扎好。第三节管内配线第 92条明管配线,钢管壁厚不应小于 1.0 毫米。装于潮湿、易腐蚀场所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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