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固定的经营资质。 6.0 通知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的所有通知均应以商业信函、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7.0 保密条款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合作意向书有效期还是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意向书内容,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拟合作内容在拟合作区域单方独立实施, 亦不得与第三方联合实施。 8.0 期限 8.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10_ 年,从 2014 年5 月1日到 2024 年4月30日。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8.3 本协议附件及任何补充文件、修改文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文件条款有冲突时,以修改后的文件条款有限适用;前后修改文件有冲突时,以后修改的文件优先适用;后订立的协议优先适用。 8.4 本协议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将根据附件中的规定进行计算。甲方: 乙方: Xxx建筑设计研究院 xxxx 有限公司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