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各顶岗实习支教点组织实习汇报展; 4 .学校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并表彰优秀实习生。四、政策支持 1 .学校按参加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人数的 30% 左右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予以表彰; 2 .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时享受平均分加 3 分的政策倾斜; 3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为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每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经费保障学校设立专项顶岗实习支教经费。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专款专用。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实习经费不划拨到学院, 教务处按每月 150 元/ 人生活补助标准发给学生, 按每学期 200 元/ 人标准作为学院联系学生及困难补助费用,并按 50元/人· 期标准报销办公费。学生的交通费按实报销或学校安排车辆接送。巡回指导教师的差旅和补助在专项经费中解决。学生回校后的补课费用由教务处按学院每期 5000 元划拨,包干使用。六、基地学校教师培训分别以“顶岗实习支教基地”( 中小学校)和“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办公室”( 高校) 为中心, 充分利用我校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组织基地学校教师参加学历教育或系统的职后教育培训。基地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可以通过网络教育、校本教研等形式在基地进行, 也可以利用寒暑假短期集中培训和在职脱产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地学校教师进行免费培训提高, 内容主要有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具体学科课堂教学方法和技巧等。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实现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理念、知识、能力的不断更新。七、其它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回校后补课工作,并向教务处实验实习科提交补课的计划和补课后的课程考核成绩; 2 .对回校联系工作,对确有特殊困难需回校参加英语四、六级及其它国家考试的,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的方可回校参加考试; 3 .学生的请假制度严格按教育实习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