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 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现场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应齐全有效,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6 、杜绝立体交叉作业,高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设警戒人员,杜绝非施工人员靠近。 7 、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现场用水、用电安全。 8 、施工场地应做到室外自然地平,不能有大量的砖、瓦、碎石和跑冒漏水、漏电现象,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9 、集中回收存放电表、水表、水井盖及圈。 10、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 禁止数层同时拆除, 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它部分的倒塌。 11、拆除建筑物过程中, 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 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12、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 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 不能先拆除。建筑物的承重和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13、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的方法, 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3.1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 1/3 ,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13.2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13.3 建筑物推倒前, 应发出信号, 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 方可进行。 14、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 要设置流放槽, 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帘重的材料, 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运走, 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一定位置。 15、拆除石棉瓦及其它轻型屋面工程时, 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它轻型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甲方: (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