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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 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可编辑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十大社会公益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简称公益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 进一步加大对长期参与和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杰出人士的宣传表彰力度, 弘扬公益精神, 树立公益楷模,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奉献爱心, 造福社会的高尚之举, 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三、承办单位: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四、协办单位: 中央及各省市主流媒体、各地支持公益事业的相关企业和传媒公司等单位五、活动 201X 年5月 10月六、活动范围: 全国范围内七、活动执行委员会及办公室名单: 详见文件。八、相关媒体: 全国各主流媒体和网站九、活动主题词: 兴公益泽社会十、评选对象: 长期以来利用个人的时间、资源、财力从事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公民社会责任和义务, 帮助社会困难人群、保护自然环境、支持公益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十一、评选标准: 1 、以非政府人士的身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为国家和民族作出重大贡献; 2 、利用个人的时间、财力、物力和资源,长期参与和从事公益事业; 3 、在公益事业上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社会代表性; 4 、在社会上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并得到当地或社会认可。十二、办法: 1 、形式: ①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 ②全国和各省市主流媒体进行; ③企事业单位与自荐; ④个人与自荐; ⑤首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的提名奖及入围奖获得者可直接参选, 但需补充 2003 年至 201X 年的事迹材料及相关资料。 2 、要求: 被人士须将相关资料, 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上报执委会办公室。包括: ①填写表格一式三份(表格下载) ②提供被人士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③提交 2500 字左右被人士主要事迹材料并附电子版和四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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