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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学校防控登革热工作方案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环境治理为主,化学药物消杀为辅”的原则,扎实做好全市学校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二) 开展突击性灭蚊行动。9月 26 日和 29日, 为全市灭蚊大行动时间。当天上午 9 时至下午 5 时全市各部门统一灭蚊,各地各学校要配合市政府统一安排,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彻底清除积水、垃圾及淤泥,并积极联系当地疾控消杀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消杀队伍进行药物灭蚊(市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科电话: 3288565 )。(三) 做好经常性灭蚊工作。学校应积极改善学校卫生设施, 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积水,指定专人在学校范围内巡视蚊媒滋生地, 并每周填写《学校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周记》( 见江教政体〔 2014 〕 113 号)。国庆后也要加强灭蚊频次,每 10 天要开展一次药物消杀,直至疫情结束。(四) 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 开展多种形式的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能力。同时要通过温馨提示、短信、宣传单等形式提醒家长做好家庭防蚊灭蚊工作,家校携手共防登革热。(五)及时报告疫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除每日经网络直报平台报告学生因病缺勤情况外,一旦发现登革热疑似病例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 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四、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重点检查学校落实防控责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灭蚊消杀的情况,检查防控工作相关记录,实地察看校园环境,指导学校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尤其是疫情较严重的蓬江区、江海区,要进一步加大防蚊灭蚊措施, 对不按全市统一规定开展灭蚊行动的,或因防控不力而造成在校园暴发登革热疫情的要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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