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清洗干净,以免损伤部件。 4.在维修电器设备之后,要仔细检查线路,防止接错。 5. 加油机、加油岛被进站车辆撞击后,应立即关闭电源进行检查,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检修。四、动火作业 1. 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经负责人审批。 2. 动火期间,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现场应挂警示牌。动火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 3.动火时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放置于施工处。 4. 临近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动火施工时,应隔离并注意风向,以防止余火飘入引起火灾。 5. 凡施工时须启、闭管线阀门设备,均应由站长会同处理,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6.动用火种时,站长及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得离开现场。 7. 将动火设备,诸如油罐、输送管线等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 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8.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 9. 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10. 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 15m )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11.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火。 12. 高处动火( 2m 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应加强监护,大于 5级时禁止动火。 13. 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五、按规定要求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测 1. 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2. 所有防静电设备、测试仪表及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3.经常检查加油枪胶管上的金属屏蔽线和机体之间的静电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