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立杆采购合同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 经双方协商, 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如需修改或终止,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修改或撤销合同协议书。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序号项目数量单位单价(元) 金额(元) 一、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加工二、发货地点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费用由乙方负担。三、包装标准:乙方必须对杆件用泡沫塑料纸包装,保证油漆不被划伤。四、货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 甲方需支付乙方 30% 的订金, 余款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五、交货期限: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在 10 天内送货到现场,也可以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分期交货。六、违约责任: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不能无故退货, 乙方不得无故推迟交货,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未按供货合同时间交货的,每延迟一天,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1% 的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额的 5% 。甲方未按合同及时给乙方付款的, 每延迟一天, 甲方向乙方支付 1% 的违约金, 总计不超过合同额的 5%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常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疏松。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和电子合同同样有效。需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供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